今年以来,镇坪县林业局进一步加大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力度,不断规范林业执法行为,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,使系统内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,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,工作作风得以转变,创新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以增强,效能建设实现了新突破。
一是从基础性工作入手,强化普法学习。在系统内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,采取理论知识与业务知识相结合、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与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知识相结合的学习方法,认真学习了《森林法》、《行政处罚法》、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知识,通过集中学习和职工的自主学习,系统内的全体职工,尤其是林业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了正确的行政执法观,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。
二是严格依法行政,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秩序。森林公安、林政、林技中心等具有执法职能的机构,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的要求,结合各单位工作特点,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,按照行政程序,依法、按期办理行政执法事项。坚持依法治林、依法行政和文明行政,切实加强了对案件办理程序的管理,为保护森林资源,维护生态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
三是强化执法监督,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责任。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,按照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和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,大力推进场务、政务公开,坚持"严格依法、全面真实、及时便民"的原则,对各项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及办事结果实施全面公开。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,严格落实林业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,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,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首问负责制要求,将法定的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具体分解到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,真正做到职权到岗、责任到人。
四是加强检查,推行林业行政执法定期报告制度。成立督查小组,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,在检查过程中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。并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的一项重要指标,与年度考核、年末奖惩和职称评聘工作直接挂钩。在此基础上,还推行林业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,每半年都要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总结,向局党组报告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、取得的成效、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。
五是加大宣传力度,扩大林业执法工作宣传的覆盖面。通过完善宣传工作奖励办法,健全林业宣传激励机制等形式,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,利用网络、电视、报纸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林业政策法规,采取出动宣传车、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,加大了林业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,从而扩大林业执法工作宣传的覆盖面,有效推进林业生产和管理的法制化进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