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紫阳县出台《紫阳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》。方案统筹考虑全县生态重要性、生态脆弱性、生态系统风险、水源保护、土地资源、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,将全县划分为重点开发区、点状开发区、限制开发区、禁止开发区。其中,限制开发区共涉及150个村、1个社区,总面积1640.65平方公里,占规划总面积的74.4%。
《方案》强调要采取"严管现有矿山、控制矿山总量、规范矿权审批"三项措施严格矿山管理。对禁止区域一律不延续矿山开采手续;严格矿山环保、安全监管,对不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;按照储量管理达到开采年限且储量已开采完毕的,一律不予延续手续,不得迁址扩大范围;原则不再审批新的矿权,因经济发展需要,确需开采利用已探明的优质矿产资源的,报经县人民政府会议审定批复。
《方案》规定按照《国家生态保障红线——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(试行)》、《紫阳县城乡禁建区和控制区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划定汉江及主要支流沿线保护区、任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、擂鼓台及凤凰山森林公园保护区和县城4处重要水源地及各镇的重要水源地禁建区和控制区保护红线,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